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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14 15:04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 |专栏:城市信用
近日,贵州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贵州省取用水领域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计入信用记录,进一步规范了贵州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和管理工作。
《办法》共25条,主要包括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分级管理措施、共享机制等内容。由省水利厅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统一组织评价、公示,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办法》鼓励守信行为,对信用良好的相关企业、个人给予优惠和鼓励政策,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及时予以曝光及监督整改;同时,也明确了信用修复的相关要求。
《办法》的出台,首次建立了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规则,明确了取用水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了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融合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公众参与取用水监督的渠道,为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目前,贵州省水利厅已初步完成本年度信用评价及公示工作。经评价,全省3976户取用水户中,有3947户信用评价等级为A,29个信用评价等级为B或C,无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取用水户,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省水利厅官网、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